新财道 时间:2022-07-25
信托牌照不是免死牌;
破产程序可能是无奈的选择,也可能是战略性决策;
破产是观察信托公司的运营和监管有效性的机会窗口;
信托业转型过程中要减少业务复杂性,确定清晰的业务路径;
转型过程中需要耐心和降低期望。
信托公司破产案有其特殊性,其中一点是信托牌照问题。信托业在第六次整顿并实施“一法两规”后,有68家信托公司重新登记。重新登记后仅20年左右时间,就有信托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这是出乎人们意料的。以前人们认为信托公司不太可能破产,是因为有信托牌照的存在。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信托牌照到底是免死牌,还是价值有限的东西?从新华信托进入破产程序这个结果上看,应该是后者,当信托公司的负债超过牌照的有限价值时,可能就没有人愿意为牌照来对信托公司进行重组,如此,信托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就成为一种可能的选择。新华信托提出破产申请是其自主的选择,而不是监管机构选择让它破产,监管机构只不过是根据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批复同意它进入破产程序。法律上新华信托在出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存在资不抵债情形时,有三种可选择的程序,即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
公司选择何种程序,涉及到公司对自己现状的判断,但新华信托选择破产清算,既可能是无奈的选择,也可能是战略性选择。
……(未完,更多内容请点击链接查看:程卫东教授:破产是观察信托公司运营和监管有效性的机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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