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3日至24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主办、法学院承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指导,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协办,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持的“第二届国际信托法前沿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圆满举办。百余位来自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澳门、香港以及大陆的信托法学者、专家聚首南开,就信托法前沿问题展开研讨。 以下为周小明博士2023年9月24日“第二届国际信托法前沿研讨会”的发言内容《三分类背景下信托业的创新发展之路》。
周小明
非常高兴参加南开大学举办的第二届国际信托法前沿研讨会。会议原本给我的发言主题是“三分类背景下信托业务的创新”,在我看来,在三分类背景下,监管部门已对信托业务的发展路径进行了具体的擘画,目前阶段新分类下的信托业务整体上还属于探索阶段,实践中的创新更多是体现在业务的某些点上,要谈整体上的创新还为时过早。信托业务三分类实际上是监管部门对整个信托业未来发展的一个崭新规划,以此引领整个信托行业走上创新发展之路,因此我将今天的发言主题改为了“三分类背景下信托业的创新发展之路”。
中国信托法已经实施20多年了。这20多年期间,主导和推动中国信托实践和信托发展的主要力量是信托公司,换言之,信托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信托公司的营业信托业务,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托公司承载了中国信托事业发展的使命。可以预见,在未来虽然推动中国信托实践发展的力量除信托公司之外,其他力量也在增多,比如民事信托,但起主导作用的应该仍然是信托公司。因此,在三分类背景下,信托业未来如何创新发展,是关系着中国信托事业是否能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就此,今天与大家分享一些想法。
一、 清晰务实的战略定位
信托公司首先需要找准自己未来的发展定位。从业务角度看,过去信托公司主要做两类业务,一类是通过信托做融资,即融资信托业务;另一类是信托作为金融机构的通道,主要是银信合作,即通道信托业务。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中重新规划了信托业务的类型,即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这三大类。新的三分类规定基本上颠覆了信托公司过去的两类主导型业务,这其实也是重塑了信托业在金融生态链中的定位。从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角度来看,现代金融生态链可以划分为三大类,一是融资金融,二是风险金融,三是理财金融。融资金融服务于客户的资金融通,包括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基本业态有银行业和投行业(证券业);风险金融服务于客户的风险管理,把风险管理做成金融业态,包括保险业和期货业;理财金融是服务于客户的财产管理,基本业态包括以产品为中心的资产管理业和以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业。不难发现,三分类背景下,信托业在现代金融生态链中处于理财金融的站位,既通过资产管理信托涵盖了资产管理业,又通过资产服务信托涵盖了财富管理业。
目前,整个信托行业对三分类下的未来发展前景都很困惑。资产管理信托其实就是做私募信托型的基金管理业务,虽然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但信托公司普遍缺少相关经验与匹配的专业能力。资产服务信托看似具有吸引力,但实际上难以挖掘其中的商业价值。这就要求每个信托公司立足于理财金融的站位,积极迎接考验,重新找准自己的战略发展定位,走创新发展之路。在规划新的发展定位时,可供信托公司选择的战略有三个:是成为具有财富管理能力的资产管理机构?还是成为具有核心资产管理能力的财富管理机构?抑或是成为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两者并举的综合化信托服务机构?每家信托公司都需要在认真回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发展定位。
二、建设并实施信托文化
其次,需要高度重视信托文化的建设。三分类背景下,要求信托公司回归信托的本源,无论信托公司采取哪种战略定位,信托文化都是支撑其健康发展的根基。每一类信托业务要发展好,都必须恪守信托文化,核心是受托人文化。在三分类背景下,如何打造和全面贯穿信托文化,是每个信托公司必须面对的时代考题。受托人文化作为信托文化的核心,从法律角度来讲,可以总结为“法”“德”“能”“勤”四个方面:其一是“法”,是指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二是“德”,是指忠实于受益人的利益,未来在服务信托下,实际上需要更加重视受托人的忠实义务;其三是“能”,如何构建营业信托受托人与其业务之间的匹配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其四是“勤”,也就是勤勉尽责。如果不对受托人文化的内涵进行抽丝剥茧地分析并贯穿到每一类业务的开展之中,即使业务分类和业务规划再清晰,也无法避免问题的出现。信托公司过去出现的许多问题,表象上各有各的原因,但归根结底都是没有完全恪守信托文化所致。因此,在三分类背景下,信托公司必须在明确自己发展定位的基础上,致力于打造可以支撑未来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受托人文化,这是信托业未来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三、打造专业化能力体系
再次,需要着力打造专业化的业务能力体系。受托人文化如何体现在具体的业务条线上,眼下最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是能力体系的重塑。三分类背景下,信托展业所需要的能力体系与过去完全不同,要求更高,需要以专业化作为驱动力。《信托法》规定了受托人的谨慎管理义务,并未采用大陆法系下受托人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的表述,在法律层面上也未对营业信托受托人设定更高的注意义务标准。注意义务是受托人的关键义务,注意义务标准主要解决能力与业务是否匹配的问题。虽然法律未对营业受托人的注意义务标准进行具体的细化,但是基于受托人文化的本质要求,营业信托受托人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标准。那么如何在各条业务线上打造与受托人文化要求相匹配的能力体系呢?答案只能是专业化。
资产管理信托中的另类资产管理业务,信托的底层资产是非标准化的,需要打造行业专业化能力来驱动业务发展。过去固定收益驱动的非标融资信托业务的核心能力主要是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现在要转型为净值化管理驱动的另类资产管理业务,其核心能力也需要从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的打造转到行业专业化能力的打造上来。行业专业化能力需要涵盖“宏观-行业-企业-项目-产品设计-投后管理”的全流程之中,才能打造出一个足以支撑另类资产管理开展的系统能力。而资产管理信托中的传统资产管理业务,底层资产是标准化资产,需要构建的则是投资策略专业化的能力体系。
在资产服务信托中,需要构建三大匹配的专业化服务能力。一是专业化的规划服务能力,这是基础服务能力。资产服务信托中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主要针对个人、家庭、家族,可以说是对私业务,资产服务信托中的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主要针对机构,可以说是对公业务。无论是对私还是对公的资产服务信托,服务的前提就是应该具备专业化的规划能力,重点是如何围绕信托目的和信托管理搭建合法严谨的服务信托架构。二是专业化的受托事务处理能力,资产服务信托中的受托人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委托人或者信托文件的规定处理受托事务,如何建立一个高效便利、准确无误的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专业化服务体系,也是信托公司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必须具备的基础服务能力。三是专业化的资产配置服务能力,要富有成效地开展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必须构建与信托目的相匹配的信托资产配置服务能力,包括资产配置方案的建立与实施、评估和调整的能力,这可以说是一个核心能力。信托公司受托管理为各种目的(保障、传承、慈善等)而设立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后,是否有能力管理好信托财产,以实现与信托目标相匹配的保值增值,应该说是信托公司最重要的一个核心竞争力,如果不具有专业化的资产配置服务能力,最终导致客户信托资产的损失,信托公司必然会失去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的竞争优势。
因此,在具体业务条线上,信托公司必须走专业化能力驱动的创新发展之路,包括行业专业化驱动的另类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策略专业化驱动的传统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以及服务专业化驱动的资产服务信托业务。
四、重构公司组织管理体系
最后,需要重构信托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三分类背景下,信托业务的经营模式已经发生颠覆性改变,信托公司需要进行组织再造,重构与过去截然不同的组织管理体系。资产管理信托是以产品为中心的,要按照资产类别和对应业务要素构建资产管理信托的业务组织体系和营销组织体系。资产服务信托是以客户为中心的,要按客户的服务需求和服务要素构建业务组织体系和服务组织体系,特别是需要以客户为中心构建三个组织角色和三种组织能力,在公司层面建立服务的大三角组织:资产服务信托中心(规划专家)、资产配置服务中心(配置专家)、客户发展服务中心(统筹客户关系);在市场层面建立服务的小三角组织:财富管理中心(财富工作室),包含规划经理、配置经理、客户关系经理。在此基础上,全面重构企业的流程、机制和科技体系。
总之,三分类背景下,信托公司要成功的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关键是要找准发展定位,构建匹配的专业化能力,重构组织体系,并以信托文化的底层逻辑作为根本支撑。只有这样,信托业才可能在未来实现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